

美国国务院22日宣布,根据“外国使团法”(Foreign Missions Act)的规定,将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和《环球时报》列为“外国使团”(foreign missions),并称这些媒体都是中国政府的宣传机构。
在此之前,美国在今年2月18日,将《新华社》、《中国环球电视网》、《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发行公司和《人民日报》的海外代理美国海天发展公司列为外国使团。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欧塔加斯(Morgan Ortagus)22日声明 指出,这9个实体都符合“外国使团法”对外国使团的定义要件,意味着他们是被外国政府“实质拥有或有效控制”,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媒体都受到中国政府的有效控制。欧塔加斯说,美国这项决定,承认中国文宣机构是外国使团,增加与中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媒体活动有关的透明度。
欧塔加斯表示, “党派媒体必须体现党的意志,维护党的权威…..媒体的行动必须与党高度一致。简而言之,西方媒体对真理负责,而中国媒体对中国共产党负责。”
列入外国使团名单的新闻机构,被认定为中国当局的政治宣传工具,必须向国务院登记驻美员工的详细资料与财产清单,接受类似大使馆与其他外交使团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