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提醒美国公民、税法定义居民和任何境内法人实体,提交《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 ,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BAR) https://www.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employed/report-of-foreign-bank-and-financial-accounts-fbar的延期截止日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申报人如果错过今年早些时候的 4 月 15 日年度截止日期,会被自动延期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提交 FBAR。他们不需要申请延期。申报人如果受自然灾害影响,FBAR 到期日可能会进一步延长。重要的是,申报者必须查看相关的FBAR 救援通知以获取完整信息。
以下人员需要报告:《银行保密法》要求美国税务居民在以下情况下提交《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
1. 在一个或多个账户中有经济利益、有签字权或有其它权力,这些账户包括在美国境外的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共同基金或其他金融账户,以及2. 日历年内任何时候所有外国金融账户的总价值超过 10,000 美元。
由于这个界限的存在,国税局鼓励美国税务居民或拥有外国账户的实体(即使是拥有相对较小的账户),核查他们是否应该就此报告申报。美国税务居民指的是美国公民、居民或任何境内法人实体,例如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遗产或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