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15日审理洛杉矶服饰品牌「FUCT」名称是否粗俗不雅,令人反感,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案子。图为该品牌创办人布鲁内提。(美联社)
联邦最高法院15日审理洛杉矶服饰品牌「FUCT」名称是否粗俗不雅,令人反感,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案子,而九位大法官在一小时口头辩论中,都不愿讲这个与脏话谐音的字。
为了维护尊崇形象,大法官代以「本案核心的粗鄙字眼」、「你的客户想使用的字」、「问题字眼」,以及「淫秽」、「亵渎」和「脏字」等用语。
高院正衡量美国法律准许政府拒绝让「不道德」或「粗鄙」字眼登记商标的条款,以及这是否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论自由。
一些大法官认为这个1905年制定的条款造成限制观点,因此违宪。虽然他们对于政府律师所谓的「我们文化的脏字典范」也不以为然,却也无可奈何。
煽动家、艺术家兼设计师布鲁内提 (Erik Brunetti)1990年创办这个街头服饰品牌,出售各种印有反宗教、反政府口号和主题,经常讽刺流行文化的服饰。
2011年联邦专利和商标局引用禁止粗鄙条款,拒绝让「FUCT」注册为商标。布鲁内提觉得此举违犯他的权利,因此告上法庭。
2017年12月联邦上诉法庭判定他胜诉,可是川普政府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高院可望在几个月内做最后裁决。
联邦政府辩称,现有条款意在鼓励雅俗共赏的商标,拒绝促进某些言词。但是,一些大法官对划分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界限存疑,并批评商标法的引用不一贯和毫无规律可言。
右倾的大法官艾里托指出,很多粗鄙谩骂之词只是想引起注意。
法律专家向高院提出的意见书,更指出发音与本案纠结的脏字完全相同的时尚品牌PHUC,早就获注册为商标。
政府律师说,申请注册商标因粗鄙条款被拒的人,仍可使用他们想要的字眼做生意或当品牌,只是无法获得注册商标拥有的利益,包括对付仿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