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拉巴马州男子肯纳德1983年偷了50.75元,被判无期徒刑不得假释。服刑36年后,法官改判有期徒刑,他将重获自由。(美联社)
阿拉巴马州男子肯纳德(Alvin Kennard)1983年在一家面包店偷走50.75元遭定罪,被判无期徒刑、不得假释,至今已在牢里蹲了36年。但在判刑指南新规范下,现年58岁的肯纳德,即将重获自由。
28日在阿拉巴马州贝瑟默(Bessemer)举行的听证会上,肯纳德所犯罪行,被杰佛逊郡法官卡彭特(David Carpenter) 改判为有期徒刑,这表示他很快就会出狱。
肯纳德的侄女派翠夏·琼斯(Patricia Jones)向媒体表示:「我们一直在祈祷并相信上帝,相信这一天会到来,现在终于到来了。我们非常感谢上帝。」
肯纳德1983年1月24日在面包店偷走50元遭定罪为抢劫犯之前,曾有擅闯闲置加油站前科,于1979年被判三项入室盗窃重罪。尽管他抢劫金额只有50.75元, 依阿拉巴马州惯性重罪犯法案,仍被视违反「连三犯」(three-strikes)条款, 被判终身监禁。
2013年,阿拉巴马州量刑委员会通过新指南。肯纳德的辩护律师开始为肯纳德争取出狱机会。律师克劳德(Carla Crowder)说,如果新指南在肯纳德抢劫面包店时即已存在,他的罪行就不会严重到足以引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最长不会超过20年,入狱10年后他即可能获得假释。
地方检察官办公室不反对改变肯纳德的判决。但检察官托伯持强调,检方当时引用法律并无过失,「我得说清楚,这和50元没有关系。」
至于肯纳德本人在听证会上告诉法官,他仍然对自己当年的罪行感到懊悔。穿着橙白色囚衣的肯纳德说:「我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抱歉,我错了。」
肯纳德说,获释后,他打算与家人同住在贝瑟默,从事木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