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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已赢得国际社会对全球最低税率的支持,这是对跨国公司征税规则进行更广泛改革的一部分,朝着就拜登政府国内增收和支出计划的一个关键因素达成最终协议迈出重要一步。
来自130个国家和地区的官员周四在线上会谈中就改革的大致内容达成一致,其中包括二十国集团(G20)的所有国家。这将是一个世纪以来国际税收方面最全面的改革。中国和印度也在这些国家行列,这些大型发展中国家此前对拟议的改革持保留意见。
企业征税现状与问题
企业利润在企业创造价值的地方被征税。这个地方可能是企业的总部所在地,但也不一定。利润可能与工厂或知识产权有关,比如专利。除此之外,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对位于其境内的企业征收最低税率。因此,如果一家美国企业没有就海外利润缴纳足够的税款,就是欠了美国的税款。
在一个日益数字化的经济中,利润的流动性更大,而并不总是位于企业拥有最多员工或客户的地方。企业建立了复杂的结构,把利润放到爱尔兰等低税率地区,通常是通过转移知识产权。
这对英国和法国等国家来说是个问题,包括Facebook Inc. (FB)和Alphabet Inc. (GOOG)在内的美国科技公司通过为这些国家的公民服务而获利,却没有缴纳足够多的所得税。与此同时,拜登政府认为,各国一直在展开“逐底之争”,相互竞争,提供低税率作为诱饵,吸引应税利润和真正的商业活动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出去。
这更像是一场各方竞相折中的竞赛。过去几十年里,全球各国都降低了税率,美国则将税率保持在35%不变,并在跨国收入被汇回美国时征税。
2017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和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将美国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21%,并减轻了美国对海外收入的征税。其他国家还没有跟随美国大幅下调主要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也没有采用美国式的最低税率。
但同时,全球已经有一些国家开始进行相应的改革行动。英国和法国等国已开征数字服务税,此举意在从美国科技公司手中获得收入。此类税收是基于公司销售额而非利润。美国两党官员都对此表示反对,特朗普政府和拜登政府均曾威胁要征收报复性关税。
目前,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现在将寻求通过立法,确保总部设在其国家的公司在每个业务经营所在国缴纳至少15%的最低税率,从而减少避税机会。
指导谈判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简称OECD)估计,各国政府每年因避税损失的收入在1,000亿至2,400亿美元之间。OECD秘书长科尔曼(Mathias Cormann)表示:“经过多年的紧张工作和谈判,这一历史性的方案将确保大型跨国公司在任何地方都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Janet Yellen)表示这是“经济外交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她评论说:“今天由占全球GDP 90%以上的130个国家和地区达成的协议是一个明确的信号:竞次(race to the bottom)离结束又近了一步。”
全球企业税改努力
拜登政府在国际上的0努力与其国内税收议程密切相关,该议程要求将美国公司税率从21%提高到28%,并将美国公司海外利润的最低税率从10.5%提高到21%。
多年来,130多个国家一直在通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简称OECD)讨论他们称之为第一支柱(Pillar One)和第二支柱(Pillar Two)的两个独立思路。各方普遍认为,各国需要同时就这两项支柱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一支柱旨在回应英国和其他美国科技巨头的客户所在国家的担忧。通过赋予客户所在国一些征税权利,该思路将重写有关哪些国家可以对公司利润征税的规则。
今天的讨论集中在美国的一项提议上,该提议旨在为上述问题提供一个更简单的数字方法。根据美国的计划,只有收入超过200亿欧元(约合240亿美元)的公司才会成为第一支柱的一部分。一旦一家公司的利润达到10%,市场国——即客户所在地,就可以对高于这一水平的利润征收20%至30%的税。该标准将把受影响的公司数量缩小至100家左右。其中许多将是受到数字服务税影响的同一批美国公司,但影响范围仍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
周四宣布的协议还称,如果一家公司某项业务的业绩在公司整体财报中报告,则这些收入和利润门槛也可适用于这项业务。这样的规定将使第一支柱适用于亚马逊公司(Amazon.com Inc., AMZN)的云部门Amazon Web Services,即便亚马逊整体利润并未达到门槛。
首先,美国希望得到保证,各国将在一个合理的时间框架内实际废除其数字服务税。其次,对于哪些公司和行业应该包括在内会有争议。例如,在周四的协议中,受规管金融服务和矿业等采掘行业被排除在第一支柱之外。
第二支柱是美国财政部长耶伦(Janet Yellen)提议的全球最低税率。所涉及的想法是达成一项国际协议,跨国公司总部所在国将对该公司在每个运营国的业务征收至少15%的最低税率,目的是让企业更难通过将利润、业务或总部设在低税率辖区来降低税单。逃离高税收国家越困难,这些国家就越容易提高税率并从企业获得税收。让其他国家加入这一全球最低税率计划是拜登政府公司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计划要求对美国公司的国内利润征收28%的税率,对海外利润征收21%的最低税率。
各国必须就该税率取得一致。美国和七国集团(Group of Seven)其他成员国已同意将最低税率设在15%,但爱尔兰希望保留其12.5%的税率。各国还必须就税基达成共识,因此,即使设定了15%的税率,各国也必须对如何界定该税率的适用范围达成一致。
各国必须想清楚如何处理该税制以外的公司补贴问题,这些补贴会削弱最低税率协议。
不过,目前仍远不确定何种增税方案会在分歧严重的国会获得通过,甚至任何方案都不会通过。在国会,共和党人坚决反对增加公司税,一些民主党人则表示持谨慎态度。来自民主党的反对意见可能会将公司税率限制在25%左右,而且拜登政府提出的国际税收改革举措尚未得到议员们的持续关注。
这项改革的一些细节仍有待敲定,但130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也同意采用一种新的方式分享利润征税权,但如果没有达成这份国际协议,拜登政府的增税计划可能会导致公司将总部迁往低税收国家。若实行全球最低税率,公司在美国以外获得更低税率的备选地就会减少,这将降低增税的潜在风险。
大型科技公司已支持对税收规则进行全面改革,即使这意味着要缴纳更多税款,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达成协议将有助于消除像法国和英国等国家重复征税的威胁。Facebook Inc. (FB)负责全球事务的副总裁克莱格(Nick Clegg)在上个月召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现在人们普遍认识到,为现实世界制定的税收规则并不真正适合日益增长的网络世界。
税率谈判中最棘手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以美国公司为主的科技巨头。欧洲国家曾希望这些公司在开展业务的国家缴纳更多税款。不过,美国拒绝了一项只针对科技公司的协议,美国认为,鉴于大多数行业都日益数字化,这样一项协议既具有歧视性。
现在,130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已同意将新的税收规则重点放在任何符合一定标准的大型跨国企业上,这些企业的利润率要至少为10%,全球营业额至少为200亿欧元。
(节选自路透社、美国之音、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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