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纽约的林先生2008年向夏女士借款5000元,承诺半年后归还。到期后,夏女士多次催款却遭拖欠,时至今日依然没有收到还款。5日,夏女士特意前来美国福建同乡会求助,希望找到办法让对方还钱。
据夏女士描述,自己和林先生相识多年,是同村老乡。2008年12月,林先生称自己遇到财务困难,希望向夏女士借钱缓解燃眉之急。夏女士没做多想,随即拿出5000元现金借给林先生。林先生当时立下借据,写明在半年后偿还。
很快半年过去了,夏女士找林先生讨要借款,对方却以诸多借口再三拖欠。夏女士表示,作为朋友,同意延长借款期限,林先生也答应及时变卖房产也要将这5000元还上。然而时至今日,林先生却没有表现出任何还款的意向,让夏女士十分无奈。5日,夏女士来到美国福建同乡会求助,就是希望借助法律的手段,让对方早日还钱。
对此,律师表示,夏女士追债金额是5000元,符合小额法庭的诉讼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她可以在还款日过后就向法庭申诉,要求对方出庭,走法律程序追债,无需聘请律师。但需要注意的是,通常借钱的诉讼期限是6年,因此夏女士的追讨截止日是2015年6月3号。
律师:“今年已经2017年了,所以她即使去法庭,对方将来出庭,应付这个官司,他可以说6年的追讨期也已经过了。”
律师还提醒民众,借款立借据时,可以使用中文,但也需要写上借贷人的英文名字,并且借贷人的签字要和身份证件上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