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22日同意受理三个相关案件,以决定禁止职场性别歧视的联邦法,是否也保护同性恋和变性人免于受到革职或拒绝雇用。(Getty Images)
联邦最高法院22日同意受理三个相关案件,以决定禁止职场性别歧视的联邦法,是否也保护同志和变性人免于受到革职或拒绝雇用。
这将是高院四年前裁定同性婚姻合法以来,最重要的民权官司。本案可能在今秋审理,明年宣布裁决。
1964年的民权法禁止雇主对员工有种族、性别、宗教或原属国家歧视,而高院将决定禁止对男女有性别歧视的条文,是否也适用于性爱取向和性别认同。
加州等20多个州已明文禁止职场歧视同志和变性人,可是国会尚未制定这种联邦法。
一些上诉法庭近年来裁定,根据性爱取向或变性情况有所歧视,也是非法的性别歧视。这些法官同意国会1964年制定民权法时,并无意保护同性恋或变性人,可是法律条文广泛适用于与性别有关的歧视。
这是已故保守派大法官史卡里亚主张的原则:法官应根据法律条文,而不是根据国会议员的意向做解释。高院1998年即做成著名裁决,准许钻油平台一个男性员工控告其他男性员工性骚扰。
较低级法庭法官后来引用这个判例,准许同志和变性员工提出歧视告诉。
高院这次受理的包括密西根州一个葬仪社人员控告雇主因她从男变女把她革职,纽约一个跳伞教练和乔治亚州一个儿童福利协调员宣称因身为同志遭到开除。
欧巴马政府支持把歧视同志和变性人等跨性别者视同性别歧视,可是川普政府唱反调,宣称民权法无意为同志或变性员工提供保护。由于川普又任命两名保守派大法官加入高院,高院的态度受到密切关注。
大法官去年12月就开始衡量要不要受理这个案子,考虑时间长得异乎寻常,原因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