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国股民与明星赵薇及祥源文化诉讼一事有了最终结果。
7月16日,中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祥源文化和赵薇的上诉,后两者需赔偿432239.89元(人民币,下同,),赵薇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结果为终审判决。
赵薇及其丈夫黄有龙在2016年试图用旗下200万注册资本的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家文化”,后改名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即“祥源文化”)的29.135%的股份。在收购过程中,由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等问题,股民损失惨重,不少股民选择对簿公堂。
2018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驳回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赵薇夫妇二人分别被处以罚款30万元,分别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
在证监会的处罚结果出炉后,不少股民提起法律诉讼。2019年1月17日,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迎来一审胜诉判决。
中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判决认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构成“虚假陈述”,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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