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女士和夫婿栗先生坐在舒律师楼的办公室,忐忑不安。舒律师是一位有30年经验的破产律师,在社区里有相当声望。马女士在纽约州Westchester的西餐厅因为疫情缘故而关门,马女士积欠房租以及其他生意的债务超过16万元。对一个事业刚起步的年轻女性来说,这是她不能承担的巨债。她考虑宣告破产,但是她担心,她的债务会影响她和她先生的住宅,因此两夫妇决定找一位资深的破产律师咨询。
28岁的马女士颜值颇高,性格开朗,办事能力很强,是纽约烹饪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四年前她嫁给在邮局工作,比他小两岁的栗先生。栗先生是一位胸无大志,谨小慎微的公务员,在家是老幺,从小受到受父母和兄姊呵护,高中毕业后没有上大学,在邮局里做一份可以温饱的工作他也心满意足了。朋友介绍他认识马女士,惊为天人,就展开追求,一年半以后两位年轻人便结婚了。
栗先生的家人都在美国,父母兄姊都有事业。基于对幺儿的爱护,他们聚资10万元,帮栗先生夫妇付了一户合作公寓的头款,就算是给两夫妇的结婚礼物;但是父母坚持这套合作公寓只放栗先生的名字,不能加上马女士的名字,因为所有的头期款都是栗家人支付,而贷款文件也只有栗先生签名。马女士个性开朗,她认为这也算合理,自己什么钱都没出就有一户公寓寄身,对她来说也算幸运了。她刚从烹饪学校毕业,虽然还没有工作,但是钱景看好,也不担心找不到工作,便高高兴兴地接受公公婆婆的条件。
以后的两年,马女士在餐厅和饭店里当厨师,收入颇丰,最高的工作每小时60元,比栗先生的薪水高多了。 马女士有了余钱,每月就帮先生交贷款,两夫妻从来不为钱的事情争吵。过了两年,马女士有信心自己开一家西餐厅,经过半年考察,决定在威市落脚。选定地点签好租约之后,就投资装潢,三个月后就开张了。在签订租约之前,马女士咨询过律师,律师建议她应该成立一家公司来经营餐馆。她也照做了;只是房东要求她个人保证公司的房租债务,她也只好保证。
第一年的生意不怎么样,但是餐馆还能维持,第二年赚了一点小钱,夫妻俩商量后用这笔钱去买了一户小小的共有公寓。刚开始时,栗先生希望这栋公寓只用太太名字;但是马女士认为餐馆生意还不稳定,以后要是经营不下去而负债,餐馆的债权人有可能对这家共有公寓求偿。她信得过先生,暂时还是让房屋登记在先生名下,过几年如果餐馆经营得很好,再把产权上的名字改成自己。栗先生对于太太的信任非常感动,也认为太太的做法是比较安全的。
2020年2月,餐馆进入第三年。这个时候新冠疫情已经爆发,马女士非常着急。到了3月底,纽约州关闭所有的零售商店,马女士的餐馆也关门。苦日子一直持续到2020年12月,马女士积欠的房租以及业务债务,已经超过16万元,她绝对无力偿还。她担忧如果不能还债,债权人会不会对她先生的合作和共有公寓追偿。
本案启示:
1. 栗先生夫妇把房地产放在先生的名下,是最原始的保护财产免于债权人追偿的方法之一。栗先生夫妇取得合作公寓的时间在他们考虑破产之前四年,而且产权所有人是她先生,所有的首付都是栗先生家人提供。纵使马女士后来帮先生支付贷款月付,这笔房地产还是栗先生的独有财产,马女士的债权人没办法对这套合作公寓求偿债权。
2. 关于他们的共有公寓,购买时并不能预见新冠疫情。马女士用先生作为公寓的所有人,虽然她这样做也想保护自己的财产免受债权人追偿,但是当时马女士并不知道她的餐馆会经营不下去。在法律上她没有脱产的企图;债权人应该没办法对共有公寓求偿债权。
3. 马女士的法律情形应了一句俗话:死猪不怕滚水烫。债权人对栗先生的两套公寓没有求偿权,假设马女士没有其他的财产,债权人根本没有办法求偿债权,马女士可以和债权人讨价还价。例如她可以对债权人说,她愿意付1/10的债务,请债权人放她一马;要是债权人不肯答应的话,她就宣告破产。若有债权人能够权衡轻重,有可能答应马女士的要求,拿回1万6000多元,便把债权取消。
4. 要是债权人不答应,马女士便会面临被民事起诉或宣告破产的命运。假使她被起诉,债权人取得胜诉判决,判决书的效力持续25年。在这25年之内,只要债权人发现马女士的财产,债权人便可以对其财产求偿。当然马女士可以利用先生的账户与信用卡,继续从事经济活动,但是要躲躲藏藏的,日子不会好过。
5. 要是马女士选择破产,她的债务可以在几个月之内被破产法院取消,但是破产的纪录会放在她的信用报告上10年;她要重新建立她的信用不是很容易。
6. 不管马女士选择哪一条路,只要债权未获清偿,未来一段相当长的日子她必须依赖先生帮她申请信用卡,把自己的钱存在先生账户里以躲掉债权人的追偿。她必须指望先生不离不弃;要是先生有异心,马女士的情况会更惨。
7. 马女士如果要避免依赖先生,当初她应该把共有公寓以及其他的财产放在一个不可撤销的信托里面,信托里规定,这笔房地产只能给马女士使用,对马女士的保护要比把所有权给先生要高明得多。(作者为纽约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