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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诚为本 取信于众—写在徐亚华诚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十五周年之

来源:未知 阅读: 2016-09-17 00:08 我要评论




有人问我: “徐亚华律师,从事律师工作这么些年了,您都有什么感受?”

我回答说: “ 唯有诚信, 才能立足。”

说实话, 在与来自五州四洋的形形色色的中外人士打过交道后, 世界地图上陌生的国名地名被活生生的脸孔代表, 国际各族裔迥异的文化习俗被实在在的诠释注解。当人们从地球村的各个角落来到美国时, 既为美国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折服, 又对多如牛毛的法律法规困惑。此时, 身为律师, 既有成功帮助到客户的成就感, 又有爱莫能助的无奈感。

想起近年的一次短途旅行。沿北美东线旅游,途经宾州的费城、新泽西的普林斯顿、纽约的爱立斯岛和自由女神像。您知道,这些地方都是记载着美国争取独立,捍卫自由的历史名胜。在睹物思史的参观过程中,重温刻在自由女神像脚上19世纪著名女诗人埃玛的脍炙人口的诗篇时,我感到十分震撼。我不禁自问:作为一名律师,我又该怎样尽我所能,在法律允许的界限内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权益, 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让代表自由精神的火炬长明?我感到:身为律师,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诚信和责任。

美国法律虽然已相当健全,但并非完美无缺。包罗万象, 甚至有时荒唐。美国法律的本身是倾向公正的,但其执行的结果是无情的。所谓“法在上,理在中,情在下”原则。意思是一切以法律条文为依据,不能违背常理,不得以情通融。

所以, 多多少少累计了一些经验。譬如, 在经办各类移民案件中, 办案成功的关键是策略得当, 切中要害, 持之有故, 言之有理。在受理离婚委托案件中, 既要据理力争, 又要适可而止。婚姻家事法可能是普通人最有机会接触到的美国日常法律之一。

曾看到有这么一副关于离婚的对联: “棒打幸福家庭, 炮轰美满婚姻”, 横批是:“资产重组”。不禁莞尔,也感慨万千。现如今,无论中国美国世界各地,无论离婚原因分手缘由,因为财产争议而大打出手,离婚过程一波三折的案件时有所闻,当事人旁观者从而总结出了一句富有哲理的新口号:“离婚是富人的专利,结婚是穷人的专利。”此话如何解读?因为富人尚可用财富分配重新换来自由之身,而穷人只能依靠维持婚姻使得有限财产不被分割。诚然,在当今新时代,人各有志,既有单身的权利,也有结婚的利弊,更有同性异性的选择。但是,婚姻关系仍然是折射人类文明,维系社会安稳的标志和途径。面对那些 “你敢结婚吗?你能离婚吗?”的耸人听闻的问句,律师的作用和使命果然重要。

我总认为,解决争端最完满的方式是双方抱着“知进者勇,知退者智”的心态,在坦诚,平等的前提上,在律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斡旋引导下,最终化干戈为玉帛,避免两败具伤。要求和谈,并不代表软弱;坚持诉讼,也不一定强硬。作为律师,既不鼓励动辄诉讼,也不主张轻易放弃。目前美国各州法庭都倾向以和解,谈判,调停,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来解决争端,适合家庭婚姻法,合同纠纷等领域。当然,律师在谈判,调解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以保障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双方分歧巨大,地位悬殊,起点不等,毫无诚意,律师仍然会采用诉讼手段为所代表的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想当初,就是冲着对美国法律的好奇,恐惧, 甚至敬畏,在获得企业管理硕士(MBA )后,决定乘胜追击,一举攻下法学博士(JD)的堡垒。而经过这些年的实际运用和对法律的渐深了解,在涉及移民法,家庭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多个领域的磨练,在接受委托出庭辩护或调停和解等业务中,由衷地体会到: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语言优势,敬业精神,能为广大华人同胞提供法律服务,是一个充满挑战和尊严的职业。

尽管工作家庭繁忙, 鼓励选民登记投票(Voter Registration ), 担任竞选法官(Chief Election Judge), 也是我这几年以公民和律师的双重身份见证和参与美国法律的途径。

在此, 呼吁各位有投票权的选民在2016年历史变革的洪流中投出神圣的一票!

值此中秋, 重阳佳节之际, 祝各位合家团圆, 平安康乐, 在法律的天平上实现美国梦!
 
徐亚华诚信律师事务所,将本着”为您分忧解难,替您争取权益” 的宗旨, 继续 “以诚为本, 取信于众” 的法律服务。非常感谢各位长期的支持和惠顾!

(本所电话: 240-888-4927, evaxulaw@yahoo.com, 座落于马州洛城Rockville, Mary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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