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猪耳朵一样,猪尾巴也是长在猪身上最尖端部位的好吃的“活肉”,江湖上又称“皮打皮”、“甩不累”、“尾巴根”等,由皮质和多骨节组成,并富含几乎人人都喜欢的又糯又韧的胶质。
1966年夏天的一个傍晚,母亲带着4岁的我去离家不远的工农兵饭店,用两角五分钱买了一根卤猪尾巴让我啃。在我的记忆中,那是我生平最早闻到的卤肉之香,那种奇妙之味,至今还存留在我的嘴角。
一开始啃卤猪尾巴往往会啃不太干净,一口一小截的咀嚼,把金黄的香糯之皮吃了,吐出的骨头还会带着一些筋肉。当啃嚼上瘾,每天都拉母亲去买上一根卤猪尾巴时,啃之经验也日渐丰富起来,左手拿尾尖右手拿尾头,上下门牙从右至左吹口琴般一边啃咬一边转动着咀嚼而过,最后竟剩下一根完整不断的恐龙化石般的尾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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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的那一根根油亮的卤猪尾巴离酒很远,只有那一缕缕卤香和母亲的爱悄然飘进了20世纪80年代,成了莽汉诗人们永远的下酒菜。那时外地流浪诗人登门,我们一般都会去街上卤菜摊子切些卤猪头肉之类的来款待,如果这些诗人同时又能被称之为“血统兄弟”,那么我们会去弄些比猪头肉更高级的卤猪尾巴或卤鸭子来下酒。诗人李亚伟说,这叫看客杀鸡,杀猪取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