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投资房地产税法” (Foreign Investment in Real Property Tax Act,简称FIRPTA)规定,外国人出售在美国投资的房地产时,必须预扣所得税。
自2月15日起,预扣金额由房地产成交价的10%调高至15%。华人会计师们认为,此举在于降低风险,防止少数人一走了之,保障政府税收稳定。在华埠执业的会计师张自豪分析,房地产税是政府最重要的财源之一,近几年来美国房地产市场迅速回温,房价上涨显著。政府调高外国人房地产成交价预扣税率,目的在于稳定和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税收,避免有人在房地产买卖成交后逃税、漏税或不交税。虽然此种案件较少,但还是有发生。
所以,政府提高预扣税的比例,先把钱拿到手裡,将来再退还预扣金额超出税金的部分。
在圣盖博谷执业的会计师孙美华指出,以前徵收外国人房地产交易税做得比较鬆散,有少数外国人在美国卖掉房地产后,拿了钱就走人,不缴税也不打算再回美国,使政府损失了部分税收。
现在政府加强这方面管理,要求房地产仲介公司处理交易时,首先要求外国人买主或卖主,保障交纳美国政府的税收和偿还美国银行的贷款,预防外国人在成交后一走了之,不缴纳也不偿还贷款。调高外国人房地产预扣税率,也是加强管理外国人买卖房地产的一项积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