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近年不遗馀力追查海外帐户,令放弃美籍人数创新高,甚至有人宁可放弃可望到手的绿卡。其实对有意钱进美国的海外人士,即使没有美国绿卡或公民,只要事先合法规划,在美投资一样不致有赠与或遗产税问题。
从美国一家事务所了解到,来自全球各地有意在美国购屋置产人士,就所买的房子只要成立公司(corporation),放在公司名下,未来即使赠与子女,由于是无形资产,不致面临缴交赠与税问题。海外人士若就美国房产设立信託,之后若不幸往生,也没有遗产税问题,只是设立信託花费不便宜。
税法上的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国的任何赠与,只有1万4000元以内免税,无法享受美国公民拥有的534万赠与及遗产税免税额,因此超过1万4000元以上价值的美国境内有形资产赠与,譬如房子照说须缴交18%至40%赠与税。但如果赠与的是无形资产,就无赠与税问题。因此购屋人若将房子放在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LLC)名义下,赠与的资产已变成公司股分,即无形资产,因此无须缴赠与税。
只是受赠人如果获赠的价值超过10万元,仍须使用3520表格向国税局申报,该项申报不代表要缴税。将房产放在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管房子出租后与维修费等开支抵减后有亏损或赚钱,每年至少仍要缴800元公司税。
提及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国祇有6万元赠与及遗产税免税额,因此不管是否入籍,只要有意在美国投资,应事先规画。基本上如果外国人是生前将美国资产送给美国人,将涉及赠与税。若是死后由美国人继承其美国资产,将涉及遗产税。
但如果外国人送的是海外资产,将不受美国税法规范,没有赠与税问题。外国人送的如果是美国境内有形资产,如美国房产、银行定存帐户的现金,才有赠与税。但如果送的是股票,因视为无形资产,没有赠与税问题。只是外国人若不幸丧生,由美国纳税人继承的股票,却变成有形资产,有遗产税问题。若继承的是现金,反而没有遗产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