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已经进入签约阶段却又改变主意不想买房,买方应当尽可能降低对各方伤害。(美联社)
房地产经纪商居中促成房地产交易,目标往往是要让买卖双方、以及经纪商皆大欢喜,最好是人人都得到一些利益,但万一就在成交前, 一切都变样了,该怎么做才能摆脱、全身而退呢?
假如您已经进入签约阶段,想要摆脱房地产经纪商进行中的交易是比较难的;不妨试试以下方法,尽可能降低伤害:
从房屋检测和估价议题切入。房市目前是卖方吃紧(待售屋少),房地产估价往往低于买卖双方同意的价格,一旦发生这种状况,买卖双方必须商讨如何各让一步,这样的沟通会变得非常敏感,万一谈判不成,身为买方的您就可合理走人;同样的,假如房屋检测结果发现有很多待修待整的地方,远超过您所想像,您不想花那么多钱修复,而卖方也不愿意,那么,您也有足够理由抽身。
其次,可以从驱逐条款(" Kick-Out" Clause)切入。驱逐条款就是,虽然买卖双方已达初步协议,卖方仍可继续展示房屋,并且接收另一买主,而把原有买主「驱逐」;明列这样的条款愈来愈普遍。在某些情况下,这样的条款是一种保护,如果卖方担心会错过高获利交易,驱逐条款特别管用。
第三个重点是,尽早摆脱,不要拖拖拉拉。一旦您在整个买卖过程中的任一时点感觉不对劲,就要马上让房产经纪知道。专家说,一般而言,买方似乎比卖方有更多中止买卖协议的选择,主要是因为,合约往往有明确条文,买方如果能证明没有足够财力、或者购屋成本超过买方愿意负担的程度,都可轻易脱身,相对的,对卖方来说,如果太晚要求抽身,往往被视同毁约。
专家并且指出,在哥伦比亚特区及美国其他地方,房地产经纪商一旦找到有意愿、 而且有能力购屋的买主,经纪商的任务便算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您是卖方、而经纪商已完成责任,您却反悔了,即便房子没有卖成,您还是得支付经纪商佣金。